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環境法
Environmental Law 
開課學期
107-2 
授課對象
 
授課教師
葉俊榮 
課號
LAW3350 
課程識別碼
A01 3900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6,7(13:20~15:10) 
上課地點
法2311 
備註
兼通識A5*。A5*: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領域。可充抵通識
總人數上限:16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72LAW3350_envlaw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目標在於讓同學瞭解環境問題背後的制度面因素及其如何影響環境現況與發展。課程名稱雖為「環境法」,但內容並不以法律為限,而是涵蓋環境問題的成因、因應制度及執行成效的評估與檢討,強調法律制度與環境問題的整體界面。課程內容結合生態、經濟、政策、科技等面向,作政策與法律的分析與探討,並以臺灣實際面臨的環境制度問題作為探討對象。本課程討論的主題包括:環境議題的發展歷程、環境權的論爭、環境立法、環境管制結構、環境影響評估、環境訴訟、環境責任,以及國際環境議題等。 

課程目標
本課程的目標,在於讓同學瞭解環境問題背後的制度面因素及其如何影響環境上的現況。雖然是法律課程,但希望同學能知道法律制度背後的經濟社會與政治因素與考量。 
課程要求
本課程進行方式包括教師演講以及課堂討論。每週均有指定的閱讀進度,修課同學須於上課前事先閱讀。授課教師將於課堂中討論當週指定閱讀的內容。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葉俊榮,環境政策與法律,台大法學叢書(63),2010年二版,元照 
參考書目
葉俊榮,環境政策與法律,元照,2010年再版
葉俊榮,環境理性與制度抉擇,臺大法學叢書(一一○),1997
葉俊榮,環境行政的正當法律程序,臺大法學叢書(七六),2001年新刷
葉俊榮,全球環境議題:臺灣觀點,巨流出版社,1999
葉俊榮,氣候變遷治理與法律,臺大出版社,2015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19  認識課程與行政事項
單元1:環境惡化、環境問題與環境法
 
第2週
2/26  單元2:環境議題的發展與法律的角色 
第3週
3/5  單元3:環境法的權利論—解構與再建構
 
第4週
3/12  單元4:環境管制的結構
單元5:環境立法與執行 
第5週
3/19  單元6:環境行政的資訊公開、程序建構及地方自治
單元7:環境司法
單元8:傳統命令控制的環境管制 
第6週
3/26  單元9:改革環境主義—協商
單元10:改革環境主義—經濟誘因 
第7週
4/2  溫書假停課一次 
第8週
4/9  單元11:環境影響評估
(繳交報告構想) 
第9週
4/16  單元12:環境糾紛處理與環境責任的建構
(與老師討論報告構想) 
第10週
4/23  單元13:污染的管制與程序
單元14:自然保育的管制與程序
 
第11週
4/30  單元15:海岸的管制與程序 
第12週
5/7  單元16:土壤及地下水的管制程序:從污染管制到土地正義 
第13週
5/14  單元17:全球環境議題與規範的發展 
第14週
5/21  單元18:氣候變遷法與能源 
第15週
5/28  單元19:永續發展的理念與制度條件
單元20:環境法的挑戰與發展 
第16週
6/4  綜合討論 
第17週
6/11  綜合討論